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市场化配置比重,发挥国有企业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建设、文化保护、便民工程等重点项目的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支年富力强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东城区决定面向北京市公开招聘 20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东城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副总经理职位共20个,分别为:
(一)直接监管企业
1.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名
2.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 副总经理 2名
3.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 副总经理1名
4.北京东方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5.北京佳源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1名
6.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1名
(二)直接监管企业所属企业
1.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2.北京东方文化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名
3.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4.北京崇远万家邻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1名
5.北京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6.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7 .北京东信空间商业地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1名
8 .北京正阳恒瑞置业公司 副经理1名
9.北京建新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10.北京红桥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1名
11.北京燕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较强的理解、决策和执行能力,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的核心利益。
5.年龄符合各职位报考要求,即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8年6月21日(含)以后;4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3年6月21日(含)以后。
6.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学历。
7.具有北京市户籍,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8.满足本次公开招聘明确的有关任职资格的其他各项条件。
9.业绩突出、特别优秀者,经东城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人员资格
1.在企业任职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任职经历为:现任与所报考职位同等规模(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职工人数)企业的副总经理职务,或任中层正职管理职务满1年或任中层副职管理职务满4年。
2.在党政机关任职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任职经历为:报考直接监管企业的,应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报考直接监管企业所属企业的,应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
3.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任职经历为:报考直接监管企业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现任六级管理岗位,或任七级管理岗位满1年或任八级管理岗位满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报考直接监管企业所属企业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现任七级管理岗位,或任八级管理岗位满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21日9:00~7月4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在此期限外提交的报名信息,系统将不予受理。网络技术咨询电话:68771254、68771325(工作日9:00~18:00)。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完整、如实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名承诺。招聘工作相关机构将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及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3)拟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10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研究是否延长报名时限或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相关机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上统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笔试及资格复审通知。请参加笔试的考生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仍继续使用此证)。
3
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
4
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者进入资格复审,按照公招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书、工作业绩报告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5
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主要对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与招聘职位相关的资历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其任职情况、受教育情况、专业工作情况、业绩情况等。
按照笔试成绩和资历评价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在公招网统一公布。同时发布面试及心理测评通知。
6
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果第5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者均获得面试资格。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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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评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评,采用在线测评的形式施测,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领导能力倾向。
各测评环节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在公招网公布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等事项。
8
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及考察: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还需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候选者本人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及聘用: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任建议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任职或暂缓办理任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社会公众对招聘工作任何环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gzwjjjc@bjdch.gov.cn)、电话(67196936)的方式向纪检监察组反映。
来源 | 区国资委
编辑 | 小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