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代币发行融资定性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然而,在ICO暴利及玩币者暴富心理的驱使下,变相ICO出现,交易活动开始挪至境外市场。
为此,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及互金协会不断发出风险警示。1月12日,互金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去年10月份以来,以IMO模式发行的“虚拟数字资产”,包括链克(原名“玩客币”)、流量币、BFC积分等,值得警惕,存在风险隐患。互金协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应认清相关模式的本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投资,不要盲目跟风炒作。对于IMO模式以及各类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办ICO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服务,发现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可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1月26日,互金协会又发布了《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文中指出,目前,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期间有部分投资者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政策,境内投资者的网络访问渠道、支付渠道等可能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将蒙受损失。同时,由于在国际上也普遍缺乏规范,目前境外的交易平台同样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隐患。
近期,随着世界各国政府都注意加强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可能会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因存在明显的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在这种背景情况下,境内投资者转向境外平台参与交易将面临一定的风险。与此同时,协会监测发现,境内有部分机构或个人还在组织开展所谓的币币交易和场外交易,并配之以做市商、担保商等服务,这实质还是属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与现行政策规定明显不符。
在这些相关交易中,有部分国内社交平台为“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提供各种便利,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广大投资者应意识到,上述这些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均面临政策风险。投资者应主动强化风险意识,保持理性,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于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