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社局提醒,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今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59700元/年(4975元/月)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
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也并不是最终的标准,待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公布正式标准,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