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盐城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就联合发布相关通知,定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降低灵活就业人员交医保缴费费率至8%,此项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2024年1月恢复至原缴费费率9%...
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一、缴费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宿医保发〔2021〕4...
一、延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由系统上线原因导致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医疗保险4个月以上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代扣协议专项清理工作和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待遇...
2月28日,盐城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就联合发布相关通知,定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降低灵活就业人员交医保缴费费率至8%,此项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2024年1月恢复至原缴费费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