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若虚拟币商主观上明知上游资金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其主观明知的认定情形,即存在收取高价“手续费”、利用买卖虚拟货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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