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背景下,《通知》要求各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开展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一是要完善尽职调查,建立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审慎评估融资主体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来源,不得违法违规提供实际依靠财政资金偿还的...
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积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针对社会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在此次发布会上,财政部作出回应...
根据通知,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开展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